
“140436元”,这是一起诈骗案的涉案金额,数额巨大。被告人A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指控其假借承接烟花爆竹运输业务之名,虚构货物被查处的事实,两次骗取他人烟花爆竹并销赃。陈娅雯律师接受被告人A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陈娅雯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梳理案件证据、核实细节,明确了核心辩护方向。在庭审中,她围绕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关键情节展开针对性辩护,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陈娅雯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但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后果,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陈娅雯2020年开始执业,是江西锦添律师事务所主任。她法学本科毕业,语言表达清晰、沟通协调能力突出。执业以来,她深耕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领域,思维缜密、实务经验丰富。
在刑事辩护方面,她尤其专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刑事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会见、罪轻辩护、不予起诉与缓刑争取。除了上述诈骗案成功争取缓刑外,在某帮信案中,她经过阅卷,将检察机关认定的诈骗罪共犯成功变更为更轻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大幅减少了刑期;在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她成功争取到了不予起诉。
在民商事领域,陈娅雯长期承办婚恋同居分手彩礼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案件。在撤销婚姻纠纷一案中,原告A以被告A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症重大疾病为由,请求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陈娅雯接受被告A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围绕“被告是否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主张被告已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原告诉请,维护了被告的婚姻合法权益。
在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A、B、C不服一审驳回其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判决,提起上诉。陈娅雯接受被上诉人A、B、C委托,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逐一拆解,提出代理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二审法院认可其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避免了当事人371999元彩礼返还的财产损失。
陈娅雯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诚信、卓越”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用卓越的办案成果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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