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我所在的XX阳隆公司通过背书转让取得了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及承兑人均为被告XX公司,票据金额高达345592.21元。本以为到期能顺利拿到款项,可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时,却被拒付,理由是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票据涉及金额巨大,而被告公司态度不明,我们也不清楚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我咨询了不少人,但得到的答复都模棱两可,有人说证据可能不足,官司不好打,这让我心里越发没底,充满了担忧和无助。
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的赵月亮律师。了解到赵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6年经办案例百余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还是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负责人。他组建了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采用团队化办案模式,分工协作、流程标准化,复杂案件还会集体研讨以制定最优策略。而且他长期担任沭阳及宿迁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企业服务经验,这些优势让我眼前一亮,我决定委托他帮我们处理这个案件。
委托赵月亮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在接手案件的第一周,赵律师就在位于江苏省沭阳县南湖街道智慧大厦21楼的律所办公室里,仔细研究了票据的相关资料,精准梳理票据背书链条,详细地分析每一个环节,最终有效证明了我们公司作为合法持票人的身份。这一动作让我们看到了胜诉的希望,心里也踏实了不少。
接下来的半个月,赵律师根据票据法关于提示付款及利息起算的规定,精心准备诉讼材料,多次与法院沟通案件情况。在开庭前,他还组织团队进行模拟庭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演和应对。这些努力让我们感受到了他的专业和负责。
最终,法院认定涉案汇票记载事项完整、背书连续,为有效票据,我们公司作为合法持票人依法享有票据付款请求权。被告经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支持了我们关于票据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利息自汇票到期日次日即2021年X月XX日起按同期LPR标准计算。这个结果意味着我们成功追回了345592.21元的票据款及相应利息,解决了公司的一大难题,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赵月亮律师以他的专业和专注,为我们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我们在这场纠纷中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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