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是蒙XX、蒙XX、蒙XX、蒙XX四人,他们共同委托陕西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是徽县XXXX,其法定代表人为该县XX,副XX作为出庭负责人,同时委托甘肃某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补偿决定书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主张案涉土地及附着物为家庭共同共有,被告仅向蒙XX作出决定不当,且评估程序违法、补偿决定书未依法送达,征收行为亦存在事实不清、依据错误的问题。被告则辩称征收补偿程序合法,案涉诉讼标的已被生效裁判羁束,且原告起诉已过法定期限。
当原告接到补偿决定书时,心里那叫一个着急,整夜都睡不着觉。他们觉得这个补偿决定不合理,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李超律师在这个时候介入了案件。他详细地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多次会见原告,仔细倾听他们的诉求。在阅卷过程中,李超律师一页一页地翻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终于发现了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限等关键问题。
李超律师还提交了多份法律文书,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他的辩护意见核心逻辑很简单,就是指出被告作出的补偿决定存在诸多违法之处,评估程序不合法、补偿项目遗漏、送达程序也不对。
李超律师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XX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他服务XX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他还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XX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在业内有着一定的地位。
这个案子的审理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原告首次起诉后,法院曾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上诉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裁定并指令继续审理。法院首次审理后判决撤销案涉补偿决定书,被告不服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判令被告对四名原告依法重新作出土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原告原本担心官司会输,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实际结果是他们胜诉了,这让他们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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