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婚姻破裂,法律如何守护权益
在现代社会,离婚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随之而来的抚养权争夺、财产分割等问题便成了现实困境。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纠纷涉及众多复杂的法律规定。
在抚养权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尊重,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固定子女的意愿成为关键。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孩子口头表达就可以,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书面意见和沟通记录等更具证明力。
在财产分割上,房产的分割尤为复杂。特别是涉及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不同的计算方式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常见的误区是,一方可能认为只要参与了还贷,就可以平分房产增值部分,而忽略了法律规定的具体计算方法。同时,对于房产价值的认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司法鉴定就成为确定房产价值的重要途径。
精准施策,沈辉律师破离婚迷局
沈辉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0年执业以来,她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也是成都精英律师团婚姻专家律师,还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重要职务。她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众多婚姻家事案件。
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A与被告B婚后育有一子(年满8周岁),原告起诉请求离婚、争取抚养权、分割被告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等。被告同意离婚但争夺抚养权,主张房产评估价过高,要求降低补偿。
面对复杂的案情,沈辉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首先,她精准抓住“子女已满8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的裁判规则,积极收集并固定子女的书面意见与沟通记录,为原告争取抚养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房产分割方面,当双方对房价无法达成一致时,沈辉律师及时申请司法鉴定,确保房产价值依法客观认定,否定了被告不合理的降价主张。同时,她严格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精准计算婚后还贷及增值补偿,确保原告足额获得23.6万余元补偿。在鉴定费分担问题上,沈辉律师积极主张因房价争议产生的9740元鉴定费由双方分担,成功为原告挽回4870元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尊重子女意愿,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16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各半承担;确认房产现价值126万余元,判令被告支付房产补偿款23.6万余元及鉴定费4870元,合计24.1万余元。沈辉律师通过全面、精准的代理,实现了原告全诉求的统筹解决,让原告在离婚后权益得到了全面保障。
沈辉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出色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在复杂的离婚纠纷中找到了最佳解决方案,充分展现了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价值。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在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客观事实,充分保证客户的利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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