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咱先来说说这事儿的起因。2025年5月10号,刘先生和翟先生签了《二手车买卖合同》,花142,000元买了一辆XXl品牌二手车。翟先生在合同里说这是前嘴事故修复车,还拿检测报告说车辆没全损记录、骨架加强件也没维修。可刘先生买回去才发现,这车辆实际上是全损车,检测报告和实际情况根本不符,而且XXl品牌核心的换电功能也用不了。刘先生觉得翟先生故意隐瞒这些情况,构成欺诈,就想撤销合同,退车退款,还要三倍赔偿426,000元以及各项损失。当时刘先生那叫一个着急,自己花了这么多钱,结果买到这么个问题车,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这时候,刘先生找到了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的周峰律师。周峰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着自己独特的执业理念,是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抓手,用法律条文当武器,守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与司法公正。周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确立了以全损车事实为核心,争取退车退款及赔偿的诉讼策略。
周律师仔细分析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事故检测报告、购车合同这些证据。他发现,翟先生虽然说了车辆有前嘴事故,但检测报告显示无全损记录,骨架、加强件维修记录为0,这和车辆实际是全损车的情况差太多了。而且翟先生还在微信里跟刘先生承诺之前一次事故都没出过,车况很好,这明显是对车辆真实状况的隐瞒和虚假陈述。
在庭审的时候,周律师重点从两个层次进行论证。一方面,翟先生作为专业的二手车经营者,有能力也有义务核实车辆真实状况,他没实地验车就给刘先生虚假承诺,主观上有过错。另一方面,换电功能是XXl品牌的核心卖点,直接关系到刘先生的购车目的,翟先生没告知换电功能用不了,这属于对商品重要性能的隐瞒。虽然最后法院没认定欺诈成立,但是周律师成功让法庭采纳了车辆因全损导致使用价值减损,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观点。
周律师还细心地整理了刘先生的各项实际损失,像购车款142,000元、运输费1400元、过户费500元、维修费340元以及律师费8000元,就是为了给当事人争取最大的赔偿范围。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没办法证明翟先生事先知道车辆是全损车,所以不构成欺诈,刘先生三倍赔偿的请求没得到支持。不过,车辆因为事故受损被认定为全损车,行车安全性降低、使用寿命缩短、车辆性能下降,刘先生购车得到的使用价值减少了,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法定解除条件。于是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二手汽车买卖合同》;翟先生退还刘先生购车款142,000元;翟先生赔偿刘先生过户费、运输费、维修费、律师费一共10,240元;刘先生把车退给翟先生,还得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驳回刘先生其他请求。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就在于周律师抓住了全损车导致车辆使用价值减损这个要点,通过细致分析证据和有力的庭审论证,为刘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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