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在激烈审理。被告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这让原告一方陷入了困境。坐在原告席的代理律师王世奇表情沉稳,有条不紊地开始举证。
该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在20XX年至2018年间签订多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原告依约供货,但被告未付清货款。庭审时,被告辩称货款发生在2015-2018年间,到原告起诉的2025年,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王世奇律师2023年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同年开始在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专注于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案件。接手此案后,王世奇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收集了《xx产品购销合同》(复印件)3份、询证函(复印件)4份、记账凭证6份等诸多证据。并仔细梳理了三次催款记录,包括2022年X月XX日工作人员前往催要货款的照片、录音,当时工作人员向被告明确表达对账要求并提及欠款金额,被告未提出异议;2024年X月XX日,原告通过短信向被告发送《往来账项征询函》;2025年X月XX日,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催款。
在对证据进行全面分析后,王世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x则》相关条文,阐述诉讼时效中断的观点。他指出,被告在2022年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自该日起重新计算,之后2024年的催款行为又使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所以原告2025年起诉未超诉讼时效。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世奇的观点,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货款XXX.12元、逾期付款利息37915.68元,共计XXX.8元。
在日常工作中,王世奇处理每一个案件时都会建立详细的证据档案。在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他通过这份严谨的证据档案,快速找到了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调解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