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飞律师自2018年起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无锡。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1年7月5日,兰某与无锡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代理“熊”品牌的代理合同,兰某按约定支付了80000元代理费、30333.8元货款以及12222元包材费。然而,被告未按照约定发货及履行义务。此后,双方分别于2021年9月8日和2021年9月16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应在2021年9月18日前发出全部货物,于2021年9月21日前退还原告包材订货款10000元、线上推广费20000元,并支付补偿款20000元,总计50000元。但被告并未履行协议,兰某催讨无果后,找到了钱飞律师。钱飞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兰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初步证据,包括代理协议、银行电子回单、微信转账记录等。
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钱飞律师在2021年10月立案前,仔细梳理了所有证据材料,并从兰某处获取了与被告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记录清晰地显示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钱飞律师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代理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补充协议》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在与兰某沟通后,钱飞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方案。
案件进入关键阶段,钱飞律师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钱飞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包括代理协议、银行电子回单、微信转账记录、收据、补充协议等,证明被告未按约退还案涉款项,已构成违约。钱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钱飞律师的意见。
2021年,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无锡某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兰某包材订货款1万元、线上推广费2万元,并支付原告兰某补偿款2万元,以及偿付逾期付款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该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明确了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为类似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提醒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兰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赔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增强了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让人们认识到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有效解决合同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众多,此类案件的裁判趋势注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法院会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违约方作出相应的判决。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合同的签订应严谨规范,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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