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我莫名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中,情况十分棘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判决还款,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竟申请追加我等多名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直接判决追加我为被执行人,要我在20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我根本就没参与过公司经营,也没成为股东的意思,却要背负这么大的债务,我咨询了很多人,大家说法不一,我心里越来越没底,每天都忧心忡忡,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我绝望的时候,朋友给我推荐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李律师从2014年就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他还是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遵义仲裁委仲裁员等,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这些优势让我眼前一亮,我仿佛看到了希望,于是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委托李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周,他就到公安机关调取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我是被他人冒名登记为股东,没有成为股东的意思表示,也未参与公司经营、未获取任何利益。这个动作让我看到了他的专业和高效,这些证据成为了我们案件的关键。
接着,在准备上诉材料期间,李律师多次组织团队进行研讨。有一次在律所会议室,从下午一直讨论到晚上,他们从身份真实性、意思表示、法律适用、举证责任等层面构建完整的抗辩体系。李律师指出工商人脸识别仅为技术核验,不等同于对股东身份的法律追认,无真实意思表示不产生股东权利义务,还依据相关规定,强调执行程序追加被执行人必须严格法定。经过这次研讨,上诉材料更加完善,我对胜诉也更有信心了。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申请执行人对我的起诉,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也予以退还。这个结果意味着我不用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不用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彻底摆脱了这场无端的债务纠纷,避免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财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维护了我的个人信用与财产安全。真的非常感谢李光伟律师,他用专业和负责帮我打赢了这场官司。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