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XX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2019年,郭XX入职某文化公司,担任采购相关管理职位。到了2024年X月XX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还签订了《协议书》。协议里明确写着,某文化公司欠郭XX2023年X月X日至2024年X月XX日期间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并且约定了分期支付的时间和金额,还表示双方就劳动争议再无其他纠纷。
然而,《协议书》签了之后,某文化公司只付了部分劳动报酬。剩下的钱,郭XX催了很多次,公司就是不给,这可把郭XX急坏了。自己辛苦工作,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XX委托了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提起诉讼。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一系列工作。他先明确了诉讼请求,要求某文化公司支付拖欠的剩余劳动报酬,并且让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之后,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他收集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材料。这些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把某文化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证明得清清楚楚。
2025年,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这个案子。可没想到,某文化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没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提交任何证据和答辩意见。这就相当于公司自动放弃了举证、质证和抗辩的法定权利。
张志来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法庭上充分举证,把案件事实说得明明白白。他明确指出某文化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支付约定以及违约事实。同时,依据《劳动合同X》等相关法律规定,他主张用人单位应该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案涉《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某文化公司就得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要求某文化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郭XX拖欠的剩余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没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还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且,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也由某文化公司全额承担。
郭XX原本担心拿不到被拖欠的工资,现在不仅全部追回了劳动报酬,还让公司承担了诉讼费用,迟延履行还有利息。这和他最初的糟糕处境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志来律师精准定位争议,完善证据收集,高效推进诉讼,全程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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