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车辆突然出了故障,只能停车。在放置警示标志的过程中,不幸被其他车辆碰撞,当场死亡。家属肯定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起诉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交通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
然而,一审法院的判决让家属大失所望。一审法院擅自改变了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判决受害人自行承担主要责任。而且,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支持了少量金额,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也没有支持。这个结果对家属来说太不公平了,他们觉得天都要塌了,本来就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现在赔偿还这么少。
家属不甘心这样的结果,于是跨省委托魏建明律师提起二审上诉。他们希望能通过二审改变现状,得到应有的赔偿。
接受委托后,魏建明律师开始了大量的工作。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魏建明律师注意到,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它的证明力极高。一审法院无权擅自改变责任比例。于是,魏建明律师在上诉意见中强力主张这一点。
同时,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魏建明律师结合受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家属的痛苦程度以及受害人本身并没有重大过错等因素,强烈请求二审法院提高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在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和误工费方面,考虑到家属是外省的,处理丧事有客观的必要性,魏建明律师据理力争。另外,魏建明律师还明确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在交强险内赔付,这样能最大限度提高实际获赔金额。
二审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核心上诉意见,作出了重大改判。首先,撤销了一审判决;接着,采纳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重新划分民事责任,受害人的责任比例大幅下降。精神损害抚慰金显著提高,充分弥补了家属的精神痛苦。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也得到了支持。而且,判令多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内赔付,总赔偿金额大幅提升。
对比一审和二审的结果,差距非常明显。一审时,受害人承担主要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丧葬交通费和误工费还不支持;二审后,责任比例大幅下降,精神损害抚慰金大幅上调,丧葬交通费和误工费也得到支持,赔偿金额大幅提升。
这个案子能实现二审逆转,关键在于抓住了交警事故认定书这个重要证据,并且合理主张各项赔偿,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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