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诊所经营者张X未曾料到,自己出于好心推荐药品,竟陷入假药罪的刑事追诉。2019年3月,他在微信群看到有人销售朝鲜安XX牛黄丸,尝试服用后感觉效果不错,便推荐给有对应需求的患者。直至公安机关找上门,他才知晓药品可能涉嫌假药。2024年1月,张X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传唤并取保候审。
此时,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他有着广西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和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术沉淀,同时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辩护提供了坚实支撑。更重要的是,他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长期从事侦查、法制相关工作,这培养了他对证据的高度敏感度和精准把控能力。在会见张X后,他敏锐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药品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这成为后续辩护的关键突破口。
作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所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李忠宝亲自统筹辩护工作。同时,身为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有着系统性深耕。他撰写详实的法律意见书,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论证张X的行为不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客观上,无直接证据证明药品系假药;主观上,张X不存在明知是假药仍销售的故意。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租赁纠纷演变成的刑事案件中,张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张X与李X有钢管租赁业务,后因王五未支付租金,张X承担债务。2023年,李X分包工程给张X,张X向赵X租赁钢管,因李X资金问题工程未动工,李X扣留钢管导致张X无法归还赵X。法院审理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充分发挥军旅生涯练就的“临危不乱、快速响应、精准突破”应急处置能力。在张X被刑事拘留后,距离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仅剩数日的情况下,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连夜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至检察机关。作为律所主任和刑辩委副主任,他精准辨析“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的核心区别,提出张X未实施诈骗行为、无非法占有故意且人身危险性低,不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检察机关在8日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还有个体工商户张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李忠宝律师后,李忠宝次日便赶往看守所会见张X,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凭借对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深入把握,他指出张X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未实施诈骗行为,且无人身危险性,依法可变更强制措施。经过努力,张X获得取保候审,最终办案机关确认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几起案件中,李忠宝律师凭借扎实的学术背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精准拆解案件争议,厘清了刑事法律中的罪与非罪边界。他以专业能力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了力量。在刑事辩护领域,像李忠宝这样的专业律师正不断推动着司法公正的实现,让合法从业者和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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