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古老的俗语在现代社会的借贷纠纷中,却常常遭遇复杂的法律挑战。近期,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使得债权人的权益岌岌可危。这一热点事件,让我们不禁联想到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她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借贷纠纷案件,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专家。
汪育倩律师毕业于吕梁学院,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在她办理的一起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
已故出借人C女士与D先生系夫妻关系,A先生、B女士为二人子女。某投资公司向上诉人借款50万元,C女士及经其同意的G女士履行了出借义务。C女士、D先生先后去世后,A先生、B女士作为继承人要求上诉人还款。一审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求,但上诉人不服,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提起上诉。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得益于其在吕梁学院接受的严谨法学训练,她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能够精准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制定答辩策略。在证据梳理方面,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针对诉讼时效抗辩,她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对于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问题,上诉人主动撤回公章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利息约定上,结合交易习惯和实际支付情况,主张月利率2%符合双方真实意思。
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出示关键证据,逐一反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答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得到充分保障。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汪育倩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有着敏锐的判断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她能够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关键证据,运用法律规定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基于处理过上百起类似案件的敏锐直觉,她在面对各种突发情况和对方的抗辩理由时,都能迅速做出反应,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回到近期的热点借贷纠纷案件,虽然具体案情可能有所不同,但法律争议点是相似的。汪育倩律师的办案思路和方法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她以专业的能力和负责任的真心,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也让我们看到了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相信在未来,汪育倩律师将继续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真诚的服务态度,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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