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江湖中,张耀午律师犹如一位冷静的剑客,自2013年执业以来,已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他现执业于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他的履历,就像一本厚重的法律实践史,为他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刘XX抢劫致人死亡这一二十余年的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刘XX在1995年参与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面对这份陈旧的案卷,张耀午律师展现出了他细致入微的分析能力。他在系统的法律学习和多年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让他能敏锐地抓住证据体系的缺陷。他指出“胶带指纹”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原物丢失,无法复核,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翻供的证言,他坚持排除其作为定案根据;同时强调现场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证据链条断裂。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刘XX无罪,这是“疑罪从无”原则的生动实践,也体现了张耀午律师对法律正义的执着追求。
在陈XX等人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张耀午律师组建专案组,多次前往法院阅卷,形成数十万字的笔录,还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数十次。他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确立“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认定、抢劫罪构成要件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辩护意见。虽然法院部分采纳其意见,但他在庭审中与公诉方的激烈辩论,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面对复杂的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分析指控证据,梳理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责任,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并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为当事人制定全面辩护策略。
在被告人于X故意杀人案中,张耀午律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他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主观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观点,主张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紧扣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为量刑辩护。虽法院未采纳其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最终于X获轻判。
张耀午律师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是面对复杂的证据体系,还是激烈的法庭辩论,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中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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