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一场交通事故让杨先生陷入了麻烦。杨先生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与李先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杨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先生受伤住院后自行委托鉴定为十级伤残,并诉至法院要求杨先生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62716.99元。杨先生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且认为李先生诉请的赔偿费用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他找到了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俞云才律师,委托其代理本案应诉。
俞云才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余件。他不仅是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还在2025年度获评景德镇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共产党员。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让杨先生对俞律师充满了信任。
接受委托后,俞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针对原告提交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三期鉴定、收入证明等各项证据逐一进行了专业的质证异议。在这个过程中,俞律师仔细查阅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还提交了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垫付医疗费的转账记录完成举证。同时,俞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按双方过错认定合理责任比例、按法定标准核算赔偿费用。
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俞律师配合法院完成了伤残重新鉴定程序。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俞律师始终围绕剔除原告不合理赔偿主张、降低当事人赔偿责任展开诉讼抗辩。他多次与法院沟通,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法律依据,每一次沟通都经过了深思熟虑,力求为杨先生争取最大的利益。
经过法院的开庭审理,俞律师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法院采纳了俞律师的多项质证意见与合理主张,未按原告单方鉴定认定误工期,而是依法酌定相关赔偿期限并按法定标准核算各项损失。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合法损失合计154186.77元,酌定杨先生承担70%的事故责任,扣除其已垫付的医疗费4126.6元后,杨先生仅需赔偿原告103804.14元,大幅核减了赔偿金额。
杨先生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他说:俞律师专业靠谱,帮我省了不少钱。从委托他开始,他就一直很认真负责,对每一个证据都进行了仔细的分析,为我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俞云才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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