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三名油漆工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们于20XX年承接了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油漆施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公司却仅支付了10000元劳务费,剩余122400元经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他们委托了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希望讨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罗心艳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在股权架构、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罗律师首先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核实劳务施工的承接过程、完成情况、劳务费结算及部分支付的关键信息。针对无书面劳务合同这一情况,她重点收集固定核心证据,像被告公司财务发送的农民工工资统计表、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款电子凭证、劳务费结算表等,精心打造出完整的证据链,有力证明了双方事实上的劳务关系以及被告拖欠劳务费的具体金额。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然而被告经依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罗心艳律师按时到庭,在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有条不紊地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充分论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主张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并承担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同时,面对被告放弃质证权利的情形,她向法院详细阐明案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请求法院依法采信。
最终,法院经审理,对罗心艳律师提交的证据全部予以确认,依法认定原被告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被告拖欠劳务费的行为构成违约,需承担清偿债务及支付利息的违约责任。因双方未约定劳务费支付时间,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的起算时间予以调整,判决被告立即向三名委托人支付剩余劳务费122400元,并以12240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驳回委托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被告全部承担。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还可能面临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名油漆工对罗心艳律师的表现赞不绝口,称罗律师专业又负责,多亏了她才让他们顺利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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