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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某二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庭上,审判长询问关于建筑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的依据。此时,坐在上诉人席的许青山律师胸有成竹,开始阐述代理意见。
这起案件中,20XX年自然人郑X、易X借用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中标承建X县某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筑公司按比例收取管理费。20XX年,郑X以建筑公司名义与王X签订外墙保温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并于20XX年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总劳务款595501元,王X仍有大额劳务款未获清偿。王X起诉要求郑X、易X、建筑公司连带支付欠付劳务款及利息,一审法院仅判决郑X、易X承担付款责任,驳回王X对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
许青山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现是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擅长民商事、刑事领域。接案后,许青山仔细研究案件,发现建筑公司存在违法挂靠行为。他深入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二审中主张建筑公司应依据该条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他全面梳理已付工程款凭证,精准核算款项,核减已收款,重新确认欠付劳务款本金。
一审法院认为建筑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而许青山通过对违法挂靠行为的认定和条例的适用,说服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许青山的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郑X、易X支付王X劳务款365500元及利息,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许青山在日常工作中,会将类似案件的关键法律条文和证据要点整理成文档。在后续一起涉及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纠纷中,这些整理的资料帮助他快速找到应对策略,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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