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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
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第二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子: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三种: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房款首付,但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第四种: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主要有这几种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2、自愿协商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男女平等原则,
5、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如一方购买相关的离婚房产的,应积极的补偿另一方的损失。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离婚房产应积极的予以公平分割,双方协商这类房产的分割,有相关的房产部门办理这类房产的相关分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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