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宁德的商业往来中,像杨X和吴X这样的买卖交易十分常见。杨X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多次向吴X出售轮胎并提供补胎服务,两人建立起了长期的买卖及服务合同关系。本以为这是一段互利共赢的合作,然而到了2023年11月3日,经双方对账结算,确认吴X欠杨X货款共计98000元。此后,杨X多次催讨,吴X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这让杨X陷入了困境,辛苦的生意所得无法收回,正常的经营和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杨X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找到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他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冯律师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在当地法律界具有较高的威望。
冯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协助杨X梳理了双方交易期间的结算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截至2023年11月3日,吴X欠货款98000元的事实,而被告对此欠款事实也无实质性异议,这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可通过判决获得胜诉,但冯律师并没有盲目地选择诉讼到底。他综合考量了诉讼周期、执行难度及被告的实际偿付能力。如果通过判决,虽然杨X大概率能胜诉,但可能会面临漫长的诉讼周期,而且执行也可能存在困难,最终可能导致“胜诉但执行难”的局面,杨X的债权还是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于是,冯律师建议杨X接受法院调解,以分期付款方式实现债权。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冯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谈判技巧。他一方面与被告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了解被告的实际情况和还款意愿;另一方面,为杨X争取最大的权益。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6月18日,吴X欠杨X货款90000元(较原诉请98000元减少8000元,双方就此达成和解);吴X分三期偿还,2025年12月18日前偿还30000元,2026年12月18日前偿还30000元,2027年12月18日前偿还剩余30000元;同时,冯律师坚持加入了加速到期条款,即若吴X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任何一期货款,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杨X有权就剩余未还货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计1025元,由杨X自愿负担。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冯律师介入后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首先,精准评估案件风险,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路径,避免了“胜诉但执行难”的困境,将纸上权利转化为可预期的分期回款。其次,成功设计“加速到期条款”,为原告保留了强力执行保障,一旦被告出现违约,原告无需等待后续分期到期即可申请全额强制执行,极大增强了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再者,通过让步部分金额换取快速结案,降低了维权成本。原告诉请欠款98000元,调解确认金额为90000元,委托人让步8000元,但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时间成本及执行风险相比,这是合理且划算的。最后,为同类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以调促和”的参考范例。本案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有履约意愿但无一次性偿付能力的情形,通过调解达成附加速到期条款的分期付款协议,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被告因一次性支付压力过大而消极应诉或逃避债务。
冯从福律师一直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杨X解决了难题,维护了杨X的合法权益。他以诚信和责任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也为宁德的法律事业做出了贡献。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实际的利益,也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让更多的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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