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几页纸的委托合同,开启了胡发华律师首次独立办案的征程。当事人是余干县女子陈女士,她因帮盗窃惯犯弟弟保管价值约3万元的金银首饰,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
接案:紧急介入
陈女士的丈夫找到胡发华律师时,急得直跺脚。胡发华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了陈女士,详细了解了她保管赃物的时间、是否参与盗窃、是否获利等情况。通过会见,确认了陈X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她没有参与盗窃,只是帮助保管;没有获利;保管时间不长;首饰已全部追回,未造成实际损失;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
准备:制定策略
胡发华判断陈女士虽实施了保管赃物行为,但主观恶性较小,有争取取保候审的空间。他制定了“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保候审”的辩护策略。一方面,指导陈女士主动配合追赃,陈女士归案后主动交出了全部被盗首饰,所有赃物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失主,失主表示损失已挽回,不再追究陈女士的责任。另一方面,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重点指出陈女士的各种从轻情节,同时强调她是家庭主妇,家中还有年迈的公婆和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顾。此外,还收集了陈女士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良好表现证明、邻居的联名信等材料,证明陈女士一贯表现良好,热心助人。胡发华还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强调陈女士“帮亲不帮理”的行为虽然违法,但社会危害性小,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侦查。
庭审/调解:积极沟通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胡发华不断与公安机关沟通,阐述自己的辩护观点。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沟通技巧,让公安机关逐渐认可了陈女士无社会危险性的观点。
结果:成功取保
公安机关采纳了胡发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陈女士无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女士在被刑拘第4天获释。后续检察机关考虑到陈女士犯罪情节轻微、未参与盗窃、未获利、赃物全部追回、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陈女士没有留下案底。
后续影响
这次经历让胡发华在后续办理刑事辩护案件时,更加注重对当事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分析。在面对类似案件时,他会更加敏锐地捕捉案件中的从轻情节,为当事人制定更有效的辩护策略。例如,在后来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他通过深入挖掘当事人未获利、主观恶性小等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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