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张X在得知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为其因顺风车事故受损的车辆理赔时,才深刻意识到保险合同纠纷维权的艰难。在台州,保险理赔案件中,保险公司常以各种理由拒赔,合同纠纷也因证据不足、法律关系复杂等问题,让当事人维权困难重重。这类案件存在诸多难点,比如保险合同条款复杂,保险公司往往利用专业优势进行扩大化解读;合同纠纷中,很多交易未签订书面协议,证据收集困难。常规律师可能因缺乏相关领域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难以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而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容易陷入只看名气和执业年限,忽视实际办案能力和成功案例的信息差。
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90余件,尤其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上经验丰富,占比约45%。
先来看马学兵律师承办的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张X(化名)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约定私教课程9节,每节280元,共支付2520元,未签订书面协议。委托人指定王X(化名)为专属私教,王X离职后,委托人法定监护人拒绝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公司仅同意退还70%费用,双方协商无果。委托人核心诉求是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案件难点在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证据收集困难;公司推诿退费,如何证明其违约是关键。马学兵律师通过收集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还找了当时在场的证人获取证人证言。他将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开庭前,马学兵律师进行法律检索,研究类似案例,明确“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庭审中,围绕这一要点进行辩论,强调该私教服务基于委托人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王X离职后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此案例对台州地区同类服务合同纠纷具有参考价值,提醒商家要重视合同履行中的信赖基础,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成功范例。
再看一起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张X(化名)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化名)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核心诉求是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案件难点在于如何界定顺风车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属于营运;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马学兵律师积极推动车辆损失评估,通过合法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他收集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等信息,证明其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将这些证据与顺风车的法律定义、行为本质相结合,构建证据链,证明李X的行为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未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开庭前,马学兵律师进行模拟法庭,预测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对“营运行为”的扩大化解读,从顺风车与网约车的法律定义、行为本质出发,清晰划分非营业与营运的界限;针对保险公司对定损价格的异议,从评估程序、资质等方面充分论证其合法性。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此案例为台州地区非营业车辆顺风车出行理赔纠纷提供了高效维权范例,也提醒保险公司在认定免责情形时要依据准确的事实和法律规定。
上述两个案件中,马学兵律师均通过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要点,高效收集和整合证据,制定合理的庭审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在台州的司法实践中,保险理赔和合同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当事人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应选择像马学兵律师这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这也提醒商家和保险公司要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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