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X是一位朴实的农村建筑工匠,辛劳半生,以建房手艺为生。2021年7月29日,他与被告王X签订《建房协议》,满心欢喜地以为这又是一次凭借劳动获取报酬的机会。他按照约定组织人员施工,2022年4月工程完工,5月1日经被告验收合格后入住。然而,当付X满心期待地等待结算工程款时,却遭到了被告的推诿。经结算工程价款为593865元,被告仅支付453000元,尚欠140865元未付。付X多次催讨,被告却辩称工程未完工、未结算、已超付工程款,还指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扣减费用。付X感觉自己仿佛陷入了一个无底深渊,多年的心血和投入可能付诸东流,一家人的生活也因此陷入了困境。这样的案子,龚傲冬律师执业3年来已经办过百余件。
在付X最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龚傲冬律师。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深耕于民商事领域,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六大核心领域。
接手案件后,龚傲冬律师凭借百余起案件的经验,注意到被告的抗辩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他深知在这类建设工程纠纷中,证据是关键。于是,他全面梳理《建房协议》、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现场勘验等证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关于“工程未完工”“已超付”等抗辩。同时,他也预判到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提前准备好《民法典》第793条及建设工程相关规定,主张折价补偿,确保原告仍能获得工程款。
曾经在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被告的一面之词,而在客观事实和证据。为了进一步确定工程实际情况,他推动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固定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关键数据,避免被告单方面认。在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的情况下,他考虑到实际情况,主动建议酌情扣减1000元,在保障原告权益的同时也展现了一定的诚意。
决定性的一步在于现场勘验结果。法院通过现场勘验,客观认定了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工程量和价款,对被告主张的外墙真石漆、内墙粉刷、灶台等未完成工作,因被告未能举证,法院未予支持。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房屋为五层建筑,原告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双方签订的《建房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效,但因被告已于2022年10月1日入住房屋,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原告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折价补偿。经核算,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60251.08元及相应利息。
龚傲冬律师表示:“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律师就应该尽最大的努力,用专业和责任心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结果。”在这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龚傲冬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让付X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也再次证明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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