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原告某科技公司和被告某置业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纠纷,某科技公司把某置业公司告上了法院,委托吴震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原告诉请法院让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近百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退还履约保证金近二十万元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还要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说,签了防火窗制作安装合同后,自己按约定完成了全部加工、安装工作,工程也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被告出具了结算通知,第三方机构也出了审核报告,但被告就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下的钱和保证金一直不给。
被告答辩称,工程没完成最终结算,没达到付款条件;原告没开足额发票,自己有权顺延付款;部分款项是质保金,还没到付款期限,自己不存在逾期付款行为,不该支付违约金和利息。这让原告陷入了很被动的局面,几百万的款项要不回来,企业资金周转都成了问题。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吴震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全面梳理了合同文本、工程验收记录、结算通知书、造价咨询报告、付款记录等证据,就为了厘清工程履行、结算、付款的完整事实链条。
他前后查阅的资料加起来有好几百页,就为了从这些文件里找出对原告有利的证据。庭审中,他针对被告提出的结算未完成、未开票可拒付、质保金未到期等抗辩意见,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逐一进行驳斥。
突出关键策略点
吴震律师发现,被告以未开票等理由拒付工程款,是混淆了主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他明确指出,支付工程款是主合同义务,开具发票只是附随义务,不能因为没开发票就拒付工程款。而且案涉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结算审核报告也出了,付款条件早就成就了。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让被告的抗辩理由站不住脚。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吴震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建筑工程相关案件有2500余件,占比约40%。他在工程建筑领域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实务。
采纳情况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吴震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可了他对付款条件和合同义务的分析。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完成了工程施工并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第三方出了结算审核报告,原告也认可了,被告应该按审核金额支付相应工程款。扣除质保金后,法院支持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六十余万元,并自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同时,工程已竣工验收,被告应退还原告全部履约保证金近二十万元。不过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保证金利息的诉请,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一开始原告担心工程款和保证金都要不回来,企业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现在成功追回了六十余万元工程款和近二十万元履约保证金,这对企业来说是很大的帮助。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吴震律师精准地厘清了合同义务和付款条件,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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