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名被告人把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成有治疗、预防疾病功效的保健品,通过会议营销、免费礼品、虚假效果分享等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被告人A是一名普通务工人员,受雇在其中从事辅助性工作。他没有参与策划,也没有参与分赃,主观恶性较小,获利只有数万元。而且他家庭困难,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还要照料残疾家人。魏建明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A的辩护人。
当时,被告人A面临着非常糟糕的处境。由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如果不能准确界定他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很可能会被拔高至十年以上的量刑区间,这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他全面阅卷,卷宗内容繁多,但他一本本仔细查看。同时,他还多次会见被告人A,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通过这些工作,他厘清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长、获利金额以及主观认知。
在辩护过程中,魏建明律师采取了多个关键策略。首先,他通过全案证据比对,清晰地区分了组织者与普通员工的行为边界。明确指出当事人仅执行指令、不参与决策、不支配赃款、不主导宣传,成功剥离了主犯责任,避免被告人A被拔高至十年以上量刑区间。
其次,魏建明律师主动调取家庭困难证明、残疾证明、子女抚养材料,结合被告人A坦白、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等情节,形成了完整的从轻、减轻处罚证据体系,大幅提升了缓刑适用的可能性。
此外,针对涉老诈骗“严惩组织者、轻处基层参与者”的裁判导向,魏建明律师提出被告人A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社会危险性低的辩护观点,为法院适用缓刑提供了充分依据。
从侦查到审判,魏建明律师全程跟进。他保障当事人供述自愿真实,及时与公检法沟通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家庭稳定。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系从犯,具有坦白、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家庭特殊困难等多项从宽情节。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原本被告人A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重刑,而现在实现了“实刑转缓刑”,当事人无需羁押,可以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
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魏建明律师精准地切割主从犯,全面挖掘从轻情节,紧扣司法政策,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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