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婚后处于弱势地位。原告与被告再婚组成家庭后,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被告长期对原告缺乏尊重和关心。
某日,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追逐、辱骂原告,还摔坏其手机,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被迫离家并报警,随后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产生了相应医疗费用。身心受创的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案件,现为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在了解到原告的遭遇后,高晗律师接受了委托。
被告在法庭上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还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原告作为残疾人,无固定收入,又遭遇家暴,维权十分艰难。
高晗律师重点围绕家暴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展开代理工作。他提交了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以此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高晗律师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高晗律师明确指出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于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高晗律师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并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在这起案件中,高晗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原告处于弱势、身体残疾、对方否认家暴的艰难条件下,帮助原告实现了判离、医疗费全赔、精神损害赔偿支持的全面胜诉,切实维护了妇女、残疾人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晗律师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长期扎根基层开展普法宣讲30余场,累计惠及听众5000余人次,撰写的法治论文还荣获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优秀奖。他专注企业合规与用工风险防控,服务本地重点企业10余家,助力企业构建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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