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4月,在某烧X店的一场冲突中,当事人谢X参与打斗,造成对方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谢X曾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系累犯,XX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龙成律师介入此案,注意到谢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一自首情节成为辩护的关键之一。
龙成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十余年法律执业经验,还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近五年,深谙政务运行与制度逻辑。这些经历让他在面对案件时,能以严谨、务实、高效的态度处理。他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核心要点构建辩护逻辑。虽然提出的谢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为法庭全面考量其作用提供了依据。
在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时,家属曾“找了关系”想取保出来,提出要5万块钱。龙成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沟通技巧,没有让家属多花一分钱,为谢X争取到了取保。最终,法院采纳了龙成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谢X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在检察院建议量刑幅度内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同样在寻衅滋事案件中,被告B、C、A、D在中江县某烧X店因言语挑逗引发冲突,殴打被害人致伤。其中被告B、C系累犯,A、D系初犯。四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共同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履行赔偿义务,取得书面谅解,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龙成律师作为被告B的辩护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精准挖掘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
在共同犯罪中,龙成结合各被告人的前科、参与程度等差异,制定个性化辩护方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C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A、D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八个月,均宣告缓刑一年。龙成律师促成被告人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为刑事从轻处罚创造了关键条件。
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被告A酒后驾驶轿车致被害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A有自首情节,家属代为赔偿并取得谅解,还自愿认罪认罚。龙成律师作为辩护人,精准梳理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向法庭充分论证被告A的悔罪态度与社会危害性降低。最终法院判处被告A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避免了实际羁押。
龙成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抓住案件中的微小但关键的细节,如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通过合理的法律检索、证据挖掘和论证逻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甚至缓刑的结果。他深知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较量,更是人性、信任与策略的综合实践,始终以专业、诚信为当事人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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