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杨向东开始在陕西西安执业,加入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他已承办案件逾100件,其中侵权领域案件40余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案件20件,在医疗损害、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他还担任着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杨向东承办的案件中,有一起历时多年、交易结构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十分典型。原告先后向被告某慈善医院出借款项多笔,双方订立多份《借款协议书》。后因还款事宜发生争议,原告诉至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65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标准较高。本案的核心争议并非简单的债权债务存在与否,而是借款主体认定、本金数额认定以及还款抵充顺序等关键问题。借款主体方面,被告医院与其原法定代表人(兼出纳)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本金数额方面,原告主张的65万元本金中,相当部分系前期利息滚动计算形成(即“息转本”),该部分的合法性应如何认定;还款抵充顺序方面,被告于诉讼前后支付的款项,应优先抵充本金还是利息。这些争议点直接关乎原告核心债权能否获得全额、有效保护。
原告找到杨向东律师团队寻求帮助。杨向东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原告,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初步证据。随后,团队针对案件难点,开展了系统性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工作。首先是精准梳理资金脉络,构建完整证据链条。面对时间跨度长、涉及多次“换据”及“息转本”的复杂情形,团队没有被表面的多份协议所误导。他们通过穿透后续重组协议,锁定最初两笔实际交付的本金共计43万元(20万元+23万元);绘制“息转本”动态示意图,以时间轴为脉络,清晰呈现2013年至2017年间每一笔未付利息经双方合意,与新增现金款项一并计入后续借款本金的过程;固定关键证据,重点提取款项交付至医院财务室、利息由医院财务支付等事实的证据,强化借款主体为法人的主张。
在处理“息转本”这一核心法律问题时,团队开展了双重论证。定性分析方面,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2020〕27号)相关规定,论证前期未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计入后期本金之行为,属法律允许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定量核验方面,这是本案代理工作的关键亮点。团队制作详细的《利息计算对比分析表》,将“按双方约定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与“按法定利率上限(年利率24%及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本息合计”逐期比对。核算结果清晰显示,涉案“息转本”金额(35万元协议中的91800元利息、10万元协议中的99000元利息)均未超出法律保护上限。该可视化计算表成为法庭采纳我方观点最直观、最有力的依据。
针对责任主体争议,团队着重论证,所有协议均以医院名义加盖印章,款项往来均通过医院账户或财务室进行,个人印章的使用仅系职务行为,最终成功将还款责任锁定于医院法人层面。针对还款性质争议,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关于清偿抵充顺序的规定,主张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被告的还款应优先抵充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完全印证了杨向东律师团队在案件代理初期形成的法律判断与诉讼策略。法院支持本金请求,判决确认最终借款本金为65万元,认可“息转本”部分的合法性;采纳利率计算方式,在判决书中采纳分段计算利息的原则(以2019年8月19日、2020年8月19日为时间节点),并对2020年8月20日后的利率依法调整,其计算逻辑与团队提交的代理意见及计算表的核心精神一致;认定还款性质,判定争议已付款项为利息,而非本金;明确责任主体,驳回对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诉讼请求,判令医院独立承担还款责任。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明确了民间借贷中“息转本”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的合法性,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清晰界定了借款主体责任,避免个人与法人责任的混淆。合理确定了还款抵充顺序,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在复杂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公正裁判,维护了市场交易的秩序。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法院对于借款主体的认定会综合考虑款项交付、协议签订等多方面因素,更加注重实质审查。对于“息转本”的合法性审查,会严格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确保利息计算在法律保护范围内。还款抵充顺序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进行合理判定。此类案件的裁判趋势是更加注重事实和证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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