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X月XX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内,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正在开庭审理。原告严某委托的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杨福律师,正与三被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激烈辩论。原告严某与被告夏某存在近5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夏某联合另外两被告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将案涉房屋出售。原告认为三被告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杨福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法学本科学历,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上经验丰富。接案后,杨福律师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工作。他首先梳理了原告与夏某债权债务纠纷及执行情况,发现2023年X月XX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夏某支付原告转让款450万元及违约金50万元,但执行程序中原告仅受偿10679.36元后终结。接着,他对夏某和吴某婚姻及财产分割情况进行调查,查明2023年X月X日,夏某与吴某登记离婚,案涉房屋约定归吴某所有。对于案涉房屋的买卖及抵押情况,杨福律师发现2024年X月XX日,夏某与王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日房屋登记至王某名下,之后双方又签订《抵债协议》。针对三被告主张的112万元借款,杨福律师深入调查,发现65万元系案外人转账,无法证明系王某出借;17万元现金借款无任何书面凭证;利息凭证无法与借款金额对应;案外人证言显示转账系根据被告指示,与借款主张矛盾。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对夏某享有450万元债权,夏某存在逃废债嫌疑,三被告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房屋过户后仍由夏某母亲居住不符合正常以物抵债情形,认定夏某与王某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案涉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夏某名下。
此前,在(2025)苏xx民初xx号案件中,杨福律师已成功撤销了债务人妹妹夏某对xx房产的350万元虚假抵押。此次又成功将贯庄二村房产恢复登记至夏某名下。在日常工作中,杨福律师面对复杂案件从不退缩,持续为客户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