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X拿到工伤九级的鉴定结果,本以为能顺利拿到赔偿,没想到木材加工厂不服仲裁裁决,一纸诉状将事情闹上了法庭。加工厂提出管X系“自残”、双方是“临时雇佣关系”、工资标准认定有问题以及伤残等级过高这一系列争议点,这让管X的赔偿之路充满了变数。
事情还得从2023年说起。管X入职木材加工厂,从事木材加工及杂工工作。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加工厂也没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按计件通过微信转账发放。2023年4月17日,管X在工作中操作机器受伤,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21天。2024年,管X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程度为九级。可加工厂却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管X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裁决加工厂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39630.4元。加工厂不服,这才引发了后续的诉讼。
在这个案件中,普通人很容易陷入一些误区。就像加工厂主张管X系“自残”,很多人可能就会被这种说法误导。而且在劳动关系认定上,加工厂称是“临时雇佣关系”,这也是不少用人单位常用的手段,让劳动者难以分辨。还有工资标准和伤残等级的问题,很多劳动者可能并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容易在这些方面吃亏。
就在管X一筹莫展的时候,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的张健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张健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证号为12102202010214201。他就像一个解谜人,开始寻找案件中的关键线索。
张健律师首先固定核心证据。他收集了管X的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考勤记录,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他调取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明确了工伤及伤残等级的法律效力,直接反驳了加工厂“自残”“临时雇佣”等主张。
在法律适用上,张健律师也十分精准。针对“工资标准”争议,他援引《工伤保险条例》及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论证加班工资应计入平均工资,确保赔偿基数合法。针对“伤残等级”异议,他强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法定性,指出加工厂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即丧失异议权。
在张健律师的努力下,案件有了转机。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工伤认定已生效,劳动关系成立,工资标准合理,伤残等级合法,驳回了加工厂的诉讼请求,判令其支付管X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239630.4元。加工厂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张健律师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方面有着很强的能力。他通过固定证据、精准适用法律、全程代理维权,帮助管X获得了全额赔偿。张健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处理了不少类似的案件,对于这类工伤赔偿案件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判断。他总是能抓住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他能够冷静分析,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