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遇到了抵押民间借贷纠纷。我与被告A、被告B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借给他们二十万元,还让他们以自有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我按约定足额交付了借款。可借款后,他们仅支付了少量利息便开始长期违约,我多次催要,他们却依旧拒不履行。我心里十分担忧,这可是二十万啊,就这么打了水漂?我也咨询过其他人,有人说这官司难打,还有人说就算赢了钱也不一定能拿回来,这让我越来越没底。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的刘儒学律师。刘律师是该律所的主办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他始终秉持“兢兢业业、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注重与当事人的深度沟通,以专业、专心的服务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这让我眼前一亮,当即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起案件。
委托刘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二天,刘律师就来到我家,仔细查看了我与被告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以及相关的转账记录等材料。他指出合同中对于利息支付和违约条款的明确约定,这为我们后续主张权利提供了有力依据。之后,刘律师在滕州市昊洋大厦5楼典文律师事务所506室,花费了大量时间整理证据,将每一项证据都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和标注。在准备诉讼材料的过程中,我观察到刘律师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对每一份证据的来源和证明目的都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开庭前,刘律师多次与我沟通,详细讲解诉讼流程和可能出现的情况,让我心里有了底。庭审中,刘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准确地指出被告长期不支付利息已构成预期违约,有力地反驳了被告以期限未到等理由的抗辩。他的精彩辩论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被告A、被告B长期不支付利息构成预期违约,原告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法院判决被告A、被告B偿还我借款本金近二十万元及合法利息,二被告承担我支出的律师费一万余元,我对案涉抵押房产享有第二顺位优先受偿权,案件诉讼费用也由二被告全部承担。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我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专业。刘律师用他的专业和负责,为我打赢了这场官司,让我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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