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志强律师曾代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原审原告)为某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为另一公司。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审被告返还原审原告超付工程款88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审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审原告上诉请求增加返还超付工程款及利息,原审被告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原审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二审判决结果
二审争议焦点包括21号楼及对应地下车库施工主体及工程款归属、210号楼遗留工程施工及工程款处理等八项。法院最终认定21号楼及对应地下车库由原审被告施工;210号楼遗留工程工程款应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塔吊及施工电梯司乘人员工资由原审被告承担等。结论是原审被告已付款未超过原审原告应收工程款,不存在超付事实。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补充协议),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驳回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复盘发现的问题
结案后,张志强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在案件前期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审查不够细致。比如在合同单价409元/m²包含范围这一关键问题上,没有充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准确解读,导致在庭审中的主张与法院最终认定存在偏差。另外,对于一些涉及工程款归属和费用承担的条款,没有深入研究其在实际施工情况中的应用,使得在面对复杂的施工事实时,无法有力地支持己方观点。
调整后的做法
鉴于此,张志强律师此后在处理同类案件时,增加了合同条款核查步骤。在接手案件后,会逐字逐句审查合同条款,将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标记和解读。对于涉及权利义务、费用承担、施工范围等重要内容,会结合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形成书面的条款分析报告。同时,会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合同签订背景和实际履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确保对合同的理解准确无误。
后续案例印证
在后续一起类似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张志强律师运用了新的做法。在案件前期,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在庭审中,能够准确依据合同条款阐述己方观点,有力地回应了对方的质疑。最终,法院支持了委托人的大部分诉求,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工程款和赔偿。与之前败诉的案件相比,这次通过增加合同条款核查步骤,避免了因对合同理解不足而导致的败诉风险,取得了更好的诉讼结果。张志强律师从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0余件,在建设工程领域经验丰富,此次调整后的做法也进一步体现了其在专业领域的不断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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