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与董X自2007年起就有着长期的民间借贷关系。截至2017年4月16日,董X向罗出具了十一张借条,借款金额高达553万元,双方还口头约定了月利率2.5%。董X之女罗X云也在其中七张借条上以不同方式签名。之后双方虽签订了《结算协议》,确认了欠款金额和还款方案,但董X和罗X云仅支付了12000元便不再按约还款。罗陷入了追讨欠款的困境,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在这个关键时刻,冯从福律师介入了此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同时,他还担任着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过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接手案件后,冯从福律师首先着手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面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账目混乱、包含非法会款、已超额还款”等复杂抗辩,他没有陷入对十余年数千笔流水的逐一纠缠。而是巧妙地运用“原始借条+结算协议”这一闭合的证据链条,提交银行流水证明委托人向董X转账900余万元,十一张原始借条证明董X确认借款合计553万元,以及双方亲笔签字的《结算协议》证明董X最后确认欠款380万元本金及利息,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380万元本金的债权债务关系,为罗挽回了绝大部分核心利益。
在诉讼策略方面,冯从福律师精准把握法律关系。他准确识别出本案的核心法律争点在于罗X云“签名行为”的法律定性,并据此提出“债务加入”而非“保证”的上诉主张。在庭审过程中,他有力地进行论证,虽然二审法院最终仅部分支持该主张,即70万元部分构成债务加入,140万元部分认定为已过保证期间的保证,但还是为罗争取到了罗X云对70万元本金承担连带责任的关键结果。
此外,本案历经多次审计,结论反复变动。冯从福律师有效向法庭指出,在双方均承认银行流水不完整的情况下,审计结论丧失事实基础,不应采信。最终促使法院回归对书面证据的审查判断,避免了罗因片面的审计结论而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二审成功维持了委托人38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胜诉判决,并部分改判了委托人的责任范围。冯从福律师始终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守护着法律的公正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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