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25日,原告黄X满心期待地与被告高技术开XX某全定制店签订了《专卖店销售合同》,本以为能拥有理想中的全屋定制柜类产品,可没想到一场噩梦就此开始。原告按照约定,分别在2024年7月4日支付70000元、9月3日支付80000元,10月14日还支付2405元用于购买厨房用具。然而,到了2024年12月31日,第一批柜子却并未到货。2025年2月,原告发现店铺已关闭、腾空,经营者高X也失联了。报警后,高X在电话中表示无力继续经营且无法退还钱款,这让原告陷入了极度的困境,不仅期待的定制产品化为泡影,还损失了一大笔钱。
在原告走投无路之时,找到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百余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六大核心领域。面对这起定作合同纠纷案件,龚律师迅速展开行动。
首先,龚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开始全面固定证据链。他收集并整理了合同、收据、刷卡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店铺腾空照片、报警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链条,清晰地证明了被告违约以及原告付款的事实,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策略方面,龚律师精准主张合同解除及退款。依据《民法典》第563条,以被告迟延履行且明确表示无法履行为由,成功主张解除合同并全额返还款项。这一策略避免了原告陷入“继续履行”或“折价赔偿”的不利局面。同时,龚律师还为原告争取资金占用损失,提出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利息,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弥补了原告资金被占用的实际损失。
虽然在品牌方补充责任的诉请上,因原告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法院未予支持,但龚律师将该主体列为共同被告,有利于查明事实并争取更广泛的追偿渠道,法院的驳回理由也为原告后续若发现新证据另行主张指明了方向。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合同解除,高合生雅居定制店于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支付152405元及自2025年4月1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驳回对品牌方的诉讼请求。龚傲冬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成功为原告追回全部15.2万余元款项及资金占用损失,在商家跑路、经营者失联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龚傲冬律师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精准把控细节,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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