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原告受雇于案外公司,在黄骅市某公园铺设路面地砖时,被倒塌的雕塑砸伤。经医院诊治,伤势严重且至今未完全康复。在治疗过程中,虽有被告垫付部分医疗费,但原告后续的赔偿问题却陷入了僵局,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在原告一筹莫展之时,找到了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王艳翠律师。王艳翠律师执业8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债权债务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多个细分类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还获得过专业人才培训证书(高级法律顾问)、三级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能力证书,承办的《留守儿童被性侵案》入选河北省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接受委托后,王艳翠律师迅速展开工作。第一步,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她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雕塑倒塌的具体情况、施工环境以及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同时,调取了原告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资料,为后续的赔偿计算提供依据。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王艳翠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案件有帮助的细节。
在庭审策略方面,王艳翠律师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进行了充分准备。被告方提出原告应承担部分责任,认为原告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王艳翠律师则从施工单位的责任角度进行反驳。她指出,施工单位未举证证明对原告进行过安全培训,也未采取设置围挡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从施工安排上也未合理规避雕塑安装工程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因此,不能将责任归咎于原告。她还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强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存在质量缺陷时应承担连带责任,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权益。
经过王艳翠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黄骅市某镇人民政府、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二十万余元。
王艳翠律师始终秉持着“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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