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省XX市人民法院(20XX)粤XX刑初XX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Z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XX年XX月至X月,ZX在网恋对象“张XX”诱导下,提供本人多个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用于接收、转移资金,总流水达XX万余元,其中涉电信诈骗资金XXXX元。且ZX在收到反诈预警、账户风险提示后仍继续协助转账,涉案资金大、情节明确。
万利律师担任ZX一审辩护人,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采取认罪认罚为基础、从轻情节为核心、缓刑尝试为补充的专业辩护方案。接受委托后,万利律师全面阅卷,固定法定从轻情节,仔细梳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到案经过、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全部证据,确认ZX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初犯、无获利、主观恶性较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等关键从轻情节。
庭审中,万利律师精准提出多层次辩护意见,围绕从轻处罚完整发表意见。指出ZX在共同犯罪中仅受指使转账,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稳定坦白,依法可从轻;审查起诉阶段即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依法应从宽;系初犯,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无非法获利,未从中分赃、截留,主观恶性较低;涉案系网恋受骗所致,动机单纯,区别于职业洗钱犯罪,人身危险性较小;综合情节恳请法院在量刑建议内从轻判处,并依法考量适用缓刑。
同时,万利律师规范庭审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依法质证、充分辩论,完整呈现全部从轻理由,做到应辩尽辩、严谨规范,不夸大、不虚构,坚守律师独立辩护职责。并且理性对待案件定性,务实推进从轻结果,对指控事实与罪名不持异议,聚焦量刑优化,配合简易程序高效审理,实现程序与实体权利双重保障。
最终,法院高度采纳万利律师辩护观点,仅未采纳偶犯与缓刑意见,完全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作出最轻判决。被告人Z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作案工具手机、银行卡依法没收。在流水XX万、涉诈XX万、多次反诈提醒的不利条件下,实现量刑建议底线判决,为法律框架内最优结果。
万利律师在该案中,通过精准发力,成功将量刑锁定在一年四个月,实现公诉机关建议的最轻刑罚。其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初犯、无获利、主观恶性低等多项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采纳,展现出极强的证据梳理、法律适用与庭审表达能力。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放弃无谓抗辩,聚焦从轻量刑,既尊重司法裁判,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系典型“网恋被利用→提供账户→转移赃款”的新型掩隐犯罪,万利律师的辩护思路与情节提炼,为同类婚恋诱导涉网赌、涉诈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实务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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