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起因是,2024年3月20日,赵某某与武川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承包村集体的3500亩土地。但问题在于,涉案土地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未报备,且赵某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告发现合同违法后,很快就全额退还了40万元。然而,赵某某却以被告单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合同并赔偿18万元定金。赵某某索赔的依据看似合理,但合同本身存在的违法问题,才是这起纠纷的核心。
杨洋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如何清晰地论证合同无效以及定金条款无效。当时,原告赵某某的索赔诉求看起来有一定道理,且证据材料中合同和定金支付记录明确,要让法院认可合同无效并非易事。
突破口在哪里呢?杨洋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研究土地流转的法定程序。他还收集了类似的案例,为“同案同判”做准备。他多次与委托人沟通,了解合同签订的细节和经过。过程中,他发现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原告未进行提示说明。通过这些工作,杨洋律师逐渐构建起了有力的抗辩体系。随着工作的推进,案子有了实质进展,他的观点开始得到法官的关注。
在庭审中,杨洋律师运用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他清晰地阐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这一法律规定,指出案涉合同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对于定金条款,他强调其为格式条款且未提示说明,应属无效。同时,他提交的类案判例也为自己的观点提供了有力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杨洋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18万元的赔偿请求。
杨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精准地抓住了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一关键,通过专业的抗辩,为委托人避免了18万元的经济损失。他不仅展现了对土地承包纠纷领域的专业把控能力,还在庭审中有效应对了原告的诉求,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起案子可以看出,杨洋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善于深入研究法律规定,挖掘案件细节,用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论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对于陷入类似纠纷的当事人来说,找到像杨洋律师这样愿意深入研究案件、用专业能力解决问题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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