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是小区的物业公司及多名受害业主,被告是小区的一名业主。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私自改造车库、挪动电梯主板箱导致电梯损坏,被告是否应承担电梯维修费用。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现场照片、违章整改通知书,但这些证据只能证明被告有私自改造车库的行为,对于电梯损坏与被告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证据并不充分。关键证据的缺失,使得案件存在被告不承担责任的风险。
杨连东律师介入后,进行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收集了电梯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发票、微信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完整还原了被告私自改造、损坏电梯、拒不赔偿的全过程,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当庭提出“不是我损坏”“电梯系物业人为破坏”“费用过高”等多项抗辩。杨律师逐一梳理事实、严密对应证据,从法律上清晰证明:被告的违规挪动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主观存在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他围绕侵权责任构成、损害结果、费用合理性、责任主体四大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强调被告为一己私利擅自改动公共设施,不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更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利,电梯维修费用真实、必要、合理,依法应由侵权人全额承担。面对被告无证据的反驳,杨律师以扎实证据链与清晰法律逻辑,彻底瓦解对方抗辩。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连东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物业公司赔偿5600元,向五位受害业主每人赔偿500元,合计81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杨连东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针对对方的抗辩,逐一梳理事实、对应证据,以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逻辑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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