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的刘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按指示提供多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还利用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流转频繁,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案件侦查阶段,万X面临被逮捕和重判的困境,其家属心急如焚,案件局势十分棘手。
李鉴春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会见了万X。通过与万X的交流,他全面了解了案情,确认万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随后,李律师动员万X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李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凭借多年的刑侦预审经验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李律师从证据和法律适用上找到了突破点,为万X争取到了不被批捕的机会。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持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再次采纳了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这个结果让万X避免了长时间的羁押,能够回归正常生活,同时也减轻了刑事处罚。李鉴春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就是这样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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