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委托人是个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他把自己的茶叶存放在另一个茶叶经营个体户的仓库里,双方约定茶叶销售得经过委托人同意。后来,这个个体户经委托人同意销售了茶叶,却没给够钱,只付了一部分就开始找理由拖着。2020年4月,经委托人催要,个体户打了个欠条,承认还欠55376元,还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并且约定因为这笔债权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追偿费用都由他承担。可到了还款时间,个体户只给了6000元,剩下的49376元就是不给。于是,委托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找了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下的茶叶款、资金占用利息,还要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委托人)这边,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茶叶款49376元,以及这笔钱从2020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5.005%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和案件受理费。理由就是被告打了欠条却不还钱,属于违约。
被告则抗辩说,欠条是在原告威胁、谩骂的情况下写的,而且欠条里约定的茶叶单价不合理。还说茶叶实际的买受人没给他钱,他没能力一次性支付,只同意分期支付或者用茶叶抵债。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李熙律师接手案件后,先和委托人沟通清楚细节,梳理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委托人手里有被告亲笔写并按手印的《欠条》,上面清楚写着茶叶的数量、单价、总欠款金额、已付款项、还欠的金额、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除此之外,委托人还有暂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律师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等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庭审中,被告拿出微信聊天记录,想证明自己是被威胁才写的欠条。但这些聊天记录是在欠条写好之后产生的,只能证明原告催款时的情况,根本没办法证明写欠条的时候被告受到了人身威胁,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被告自己也承认欠条是他亲笔写并按手印的。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能证明欠条是在受威胁的情况下出具的,并且被告自己认可欠条是其亲笔书写捺印,所以欠条是合法有效的。欠条里已经明确约定了茶叶单价和总金额,被告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欠条上签字按手印就表示他认可了这个金额,现在说单价不合理没有事实依据。被告和实际买受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本案没关系,不能成为他不还钱的理由。同时,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有合同约定,还有实际支出的凭证,所以这些费用也应该由被告承担。
最终判决结果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并且从2020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5.005%计算支付49376元茶叶款的资金占用利息直到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034元,减半收取517元,由被告承担。要是被告没按判决规定的时间还钱,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个案子是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代理的。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进行商业交易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像这个案子里的欠条就很关键。而且,在交易过程中要保留好各种证据,比如支付凭证、合同、聊天记录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帮你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遇到欠款不还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拖,不然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
结尾
在这起茶叶代销欠款纠纷中,委托人原本面临着欠款难以收回的困境,但在李熙律师的努力下,不仅拿回了全额欠款,还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李熙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证据和法律关系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她办过百余起同类案件,丰富的实战经验让她能精准地找到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有力地反驳被告的抗辩理由。正是凭借着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和专业能力,李熙律师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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