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某本是某市林业局退休职工,却因一时糊涂陷入了法律困境。她为了牟利,轻信他人所谓的“国家项目”,将自己的账户提供给他人接收转账,还多次提供人脸验证帮助转移涉诈资金。此外,她还介绍他人提供账户供上线使用,并陪同取现,导致涉案账户资金无法追回。最终,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这个关键时刻,高某找到了韩蕊律师。韩蕊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首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她仔细研究了公安机关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被告人的正面照片、户籍证明、前科证明、到案经过、银行交易明细、全国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结果、多地公安机关立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手机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截图、银行流水分析、情况说明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深入分析,韩蕊律师梳理出了案件的关键要点和可能的辩护方向。
在庭审策略上,韩蕊律师紧紧围绕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这一关键情节进行辩护。她指出高某是听从上级安排,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非主导者,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她强调高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并且,高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在庭审过程中,韩蕊律师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有力地维护了高某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韩蕊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高某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高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高某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法院判决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若干元。虽然高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在韩蕊律师的努力下,她得到了相对公正合理的判决。
韩蕊律师始终秉持着“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她用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坚守着无罪不冤、有罪不重的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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