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曹祥龙律师
曹祥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公民(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引起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公民死亡之时或多或少要留下遗产:1、财产。2、财产权即债权。同时遗留下债务:1、死者生前所负的债务。2、死者身后因丧葬、遗产管理等所生之债。

{ArticleTitle}

人的死亡通常是一件非常悲伤的事情,我们不得不面对生离死别,在法律上人的死亡,除了感情上的缺失之外,还有法律关系的变化,最典型的变化就是关于遗产和债务继承问题和处理问题。

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

当一个人去世之后,他的个人财产是需要背他的继承人所继承的,而他的个人债务也是需要他的继承人或者是遗嘱指定的人来处理的。那么一个人在死亡之后,他的遗产继承和债务的处理要依照什么样的原则?如何处理呢?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关于人的死亡之后,遗产继承和债务处理的问题。

对于法律上的身份关系而言,公民死亡就是自然人的死亡,这种死亡或者是宣告死亡是导致民事主体资格的丧失的,也就是说死亡的人是不具有任何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的。

在死亡之后被继承人多多少少是要留下一些遗产的。《民法典》规定中明确了遗产继承应该要符合什么样的原则。首先,继承遗产的人应当要通过遗产来缴纳必要的费用,也就是税和相关的必要手续费以及要偿还被继承人在生前所前下的债务。

这是符合我国对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要求,是相适应的。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他的父母或者是其他近亲属的遗产的时候,不可以全部继承,而是要留出一部分来承担必要的手续费用和税费以及要承担他的父母或者是近亲属在生前所欠下的债务。这是继成员应该履行的义务,也是符合法定的权利义务的原则。

不过在现实当中很多人认为父债不需要子偿,哪怕继承了遗产,他们会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开来,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对的。遗产的继承与债务的清偿是分不开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清偿不需要把个人的财产也作为倾城的手段,只需要把自己所继承到遗产的一部分作为清偿的用途即可。举一个例子,如果父亲的债务为1000元。但是儿子只继承到了500元,那么这500元用于清偿父亲的债务即可,不够了500元是不需要自己掏钱进行清偿的。

除了债务的清偿,遗产的继承只需要按照严格的继承法规定即可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当中需要按照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便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分为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在第一继承人存在且可以进行继承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第二继承人的。又在第一继承人因为某种特殊的情况,没有办法继承或者是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人在去世之后,他的继承权问题和财产对于债务的清偿问题,基层方面按照继承法的继承原则即可在债务清偿方面需要拿自己得到的遗产去清场,自己亲属的债务,而如果清偿不够的话,自己是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补贴的。

死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悲伤的事情,在哀痛的同时,我们也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身份和财产关系的转移与确认。处理好身后事。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
一键咨询
  • 133****8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4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6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超额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师你好,我表姐在外地生活的姥姥因病突然去世了,临终遗言,她的遗产留给唯一的外孙女,但因其他人有争执需法院帮助,请问一下,关于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应怎么办。
[律师回复] 自然人死亡后其生前债务有两种情形。一是纯个人债务。二是与他人共同债务。总的来看,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死生身前债务只限于死者遗产范围清偿,这也符合民事主体只能以其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不实行民事责任的株连。就连带民事责任而言,在连带者内部之间各自的责任范围也是需要明确的,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行使追偿权。 基于此,对两种情形的处理是不一样的。纯死者生前个人债务,只能以死者遗产为限清偿。在遗产尚未继承分割前,债权人应向遗产的管理人、占有人主张债权。诉讼中,可将继承人列为第三人。若遗产已经继承分割,则以继承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各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此属按份之债,不是连带之债。按份即按所继承遗产之份额。死者生前与他人形成共同债务的,处理稍加复杂一点。由于共同债务属连带之债,一人死亡,其他共同债务人仍应负连带清偿的责任,故债权人向共同债务人之一主张连带清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比如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负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亦然;基于共有财产所生之债也是如此。债权人若将共同债务人与死亡的债务人的继承人一并作为被告起诉的如何办呢?可判共同债务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判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人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按死者应负的债务额向其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主张追偿权。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在清偿遗债上,遗嘱继承后位于法定继承。对于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对遗产享有优先权。 另外,涉及以死者遗产为限清偿死者生前债务的诉讼中,对遗产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个难题。若依一般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科以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既缺乏法律依据(债权人举证证明债权成立足矣),也不符合举证的实际可能性(让债权人去收集遗产证据是十分困难的),故该举证责任只能科予继承人。继承人若举证失权、或不能举证证明死者没有遗产、或不能举证证明其放弃了继承,就应当对债权人主张的死者债务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老人突然病死亡了,怎办?是遗弃还是遗留?
[律师回复]   首先所描述的事实不是很清楚,虽然乍看上去很像是故意罪中的间接故意,但是,究竟是其主观的思想期望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还是仅仅想规避他的义务,这其中并不好界定。因此,按照你的描述,我只能这样答复你,希望能帮到你。
  遗弃罪与故意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遗弃罪需要搜集的证据主要有:
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
2、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
3、造成的后果.
  故意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你要是想追究刑事责任,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局负责搜集证据,并转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自然人死亡时哪些财产是遗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自然人死亡时哪些财产属于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按照《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根据该规定,遗产就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遗产概念:

一,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这是遗产在时间上的限定性。被继承人死亡前,其财产不能成为遗产,不发生继承问题。实践中,有的子女在其父母生病住院期间就要分割所谓的“遗产”,这种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即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二,遗产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个人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这是遗产在范围上的限定性。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承租的公有房屋,不属于遗产就是这个原因。

三,遗产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不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和合法享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这是遗产的法定性、合法性。被继承人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的财产,例如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个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自然人个人所有的财产,也不能成为遗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然人死亡怎么办遗产和债务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自然人死亡怎么办遗产和债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自然人死亡怎样处理遗产和债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自然人死亡怎样处理遗产和债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债务人死亡遗产不够清偿债务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务人死亡遗产不够清偿债务要怎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务人死亡以后,债务是没有消失的,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无论债务人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死亡了,其应承担的债务都从其财产中清偿。那债权人应该怎么讨债呢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追要债务: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自然人死亡怎么处理遗产和债务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自然人死亡怎么处理遗产和债务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债务人死亡遗产不够清偿债务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人死亡遗产不够清偿债务该怎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死亡以后,债务是没有消失的,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无论债务人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死亡了,其应承担的债务都从其财产中清偿。那债权人应该怎么讨债呢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追要债务: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自然人死亡如何处理遗产和债务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自然人死亡如何处理遗产和债务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无继承人无遗书遗产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又无继
[律师回复]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了一部分遗产,其余未加处分的那一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余下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需要说明的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论是收归国家所有还是收归集体所有,都不是按照继承遗产的程序转移,而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无主财产的程序转移。关于如何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首先,关于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案件,应当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该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无论是法人、其他组织还是公民个人申请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都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应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根据。人民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认定申请,经审查核实,公布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后无人要求继承和接受遗赠的,即判决认定该项遗产为无主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该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但是,必须明确,认定遗产为无主财产,这只是法律上推定该项遗产没有继承人又没有受赠人,因此,这种推定有可能与事实不符,也就说,在事实上有可能有继承人或者有受遗赠人。如果在判决认定该项财产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后,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出现,而且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对该项遗产提出请求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将该项遗产判归合法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所有。
我的一个好闺蜜最近发生了一件难过的事,他的丈夫意外死亡,但是还有很多人欠他丈夫钱,请问自然人死亡债权如何继承呢?
[律师回复] 债权也是一种财产,是可以转让或者继承的,如果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其合法的财产,还可以继承其债权债务。那么,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虽然债务人给继承《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所以债权人去世后,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继承的方式;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自然人死亡债权如何继承的内容,如果债权人死亡的,作为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债权的,可以向债务人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行使自己的债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