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死亡通常是一件非常悲伤的事情,我们不得不面对生离死别,在法律上人的死亡,除了感情上的缺失之外,还有法律关系的变化,最典型的变化就是关于遗产和债务的继承问题和处理问题。
当一个人去世之后,他的个人财产是需要背他的继承人所继承的,而他的个人债务也是需要他的继承人或者是遗嘱指定的人来处理的。那么一个人在死亡之后,他的遗产继承和债务的处理要依照什么样的原则?如何处理呢?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关于人的死亡之后,遗产继承和债务处理的问题。
对于法律上的身份关系而言,公民死亡就是自然人的死亡,这种死亡或者是宣告死亡是导致民事主体资格的丧失的,也就是说死亡的人是不具有任何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
在死亡之后被继承人多多少少是要留下一些遗产的。《民法典》规定中明确了遗产继承应该要符合什么样的原则。首先,继承遗产的人应当要通过遗产来缴纳必要的费用,也就是税和相关的必要手续费以及要偿还被继承人在生前所前下的债务。
这是符合我国对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要求,是相适应的。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他的父母或者是其他近亲属的遗产的时候,不可以全部继承,而是要留出一部分来承担必要的手续费用和税费以及要承担他的父母或者是近亲属在生前所欠下的债务。这是继成员应该履行的义务,也是符合法定的权利义务的原则。
不过在现实当中很多人认为父债不需要子偿,哪怕继承了遗产,他们会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开来,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对的。遗产的继承与债务的清偿是分不开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清偿不需要把个人的财产也作为倾城的手段,只需要把自己所继承到遗产的一部分作为清偿的用途即可。举一个例子,如果父亲的债务为1000元。但是儿子只继承到了500元,那么这500元用于清偿父亲的债务即可,不够了500元是不需要自己掏钱进行清偿的。
除了债务的清偿,遗产的继承只需要按照严格的继承法规定即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当中需要按照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便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分为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在第一继承人存在且可以进行继承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第二继承人的。又在第一继承人因为某种特殊的情况,没有办法继承或者是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人在去世之后,他的继承权问题和财产对于债务的清偿问题,基层方面按照继承法的继承原则即可在债务清偿方面需要拿自己得到的遗产去清场,自己亲属的债务,而如果清偿不够的话,自己是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补贴的。
死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悲伤的事情,在哀痛的同时,我们也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身份和财产关系的转移与确认。处理好身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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