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气氛紧张。在一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因“主动脉窦动脉瘤”申请理赔遭拒而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本案争议焦点是该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先天性畸形”免责情形。代理原告的正是周杨辉律师,他凭借专业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徐X争取到9万元保险金。
周杨辉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8年。他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湖北朗润律师事务所的核心骨干。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千余件,主要处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
在另一起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恒x公司原股东李XX被指抽逃出资。周杨辉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从恒x公司记账凭证、银行交易明细中锁定“出资次日即大额转出”的关键事实,发现资金流向异常。他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将行为准确认定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并援引《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突破出资期限限制。针对李XX的抗辩,他指出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和直接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成功为破产企业追缴264万元抽逃出资及利息,切实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案件中,周杨辉律师通过精细梳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展现出了他在商事案件中的专业分析方法。而在处理上述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时,他敏锐抓住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的履行瑕疵,面对出院病历中载有先天性疾病编码的不利情况,积极指导客户调取主治医生的《病情证明》和相关彩超报告,形成证据链,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规则,为客户赢得了官司,其严谨细致的分析处理方法令人赞叹。
还有一起职务犯罪案,被告人李X涉嫌挪用资金和贪污数罪。周杨辉律师围绕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关键点开展辩护,推动全额退赃以降低社会危害,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使李X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成功获缓刑,为基层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轻刑化、缓刑化的有效辩护范本。
周杨辉律师认为,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更要通过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始终践行着这一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每一位委托人撑起法律的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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