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宋女士与郑先生登记结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然而,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就开始分居。宋女士曾两次起诉离婚都未成功,这第三次诉讼,她委托了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2110345200)等人代理。此次诉讼中,被告郑先生不同意离婚,还要求返还30万元彩礼并争夺抚养权,双方就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多项银行账户资金性质与分割存在激烈争议。
李超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正直的职业操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面对这起复杂的婚姻纠纷,李律师团队围绕诉讼核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们着重组织证据,证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已超一年,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针对抚养权,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依据第1084条,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进行主张。面对复杂的财产争议,律师仔细梳理了双方长达数年的银行流水,对原告的数笔大额转账准备了合乎情理的解释与证据线索,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间有多笔大额可疑转出,涉嫌转移财产。关于彩礼,结合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主张不应返还或应大幅降低返还比例。
最终,2025年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婚生子宋由原告宋直接抚养,被告郑自2025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并享有每月两次的探望权;认定彩礼总额为30万元,扣除原告已返还的10万元,酌情判决原告仅需再返还被告4万元;经过对双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多个银行账户的复杂核算,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下,最终裁定被告郑需向原告宋支付财产折价款共计81,630.73元。
另外,在2023年3月9日立案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鲍先生与被告尚女士因生活琐事感情破裂,鲍先生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李超律师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协助当事人厘清了共同财产范围,就抚养费支付标准、房屋折价款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经法院调解,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被告尚抚养,原告鲍自2023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登记于鲍名下的夫妻共同房屋归鲍所有,鲍向尚支付房屋折价款35万元并分三期付清,双方各自名下的车辆、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
在刑事方面,2022年6月26日,被告人田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曾租住房屋,对被害人陈XX进行猥亵并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报警而中止犯罪。案发后,田自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庭审中,律师明确指出被告人属于“犯罪中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强调被告人构成“自首”,依据第六十七条,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还说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明显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论证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据第七十二条建议法庭宣告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判决被告人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这些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在婚姻纠纷中,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证据组织和法律适用的参考,如证明感情破裂、争取抚养权和合理分割财产的方法;对于彩礼返还问题,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原则。在刑事辩护中,展示了如何精准运用量刑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婚姻和刑事犯罪案件都较为复杂,涉及众多法律条文和证据规则。李超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精湛的诉讼技巧,在这些案件中灵活应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执业证号为11201202110345200的李超律师,始终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理念,值得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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