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过户是可以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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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房产证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过户是可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就是土地证,只不过土地证分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有房产证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过户是可以的吗?

一、有房产证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过户是可以的吗?

有房产证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过户是可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就是土地证,只不过土地证分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二、商住房与住宅房的区别

1、产权:商住房(公寓)5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怎么续期,不得而知,因为公寓这种形式的房子目前还没有到期的。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商住房只有40年产权,好点的话,申请到混合,可以到50年。房子贵在地上,现在看不出来,过些年就看出来了,而且产权是从人家拿地开始算的,你要是买了40年产权,很可能你入住的时候只剩下35年了。

2、商住房(公寓)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

3、商住房(公寓)说白了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但是现在商品房这么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N多的公寓。

4、商住房(公寓)几乎没有绿化和孩子活动区域,一般会隔几层弄一个共享露台供大家活动,不过估计后期会成为堆放废品和停自行车的区域

5、在京购房审条件时,商业立项改住宅的房产不列入家庭房产考核。也就是说,已有两套住宅的京籍家庭,可购买商住住宅。非京籍家庭,无论是否符合纳税或社保条件,都可买商住房。

有房产证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过户的,目前很多地区只要保证有房产证就可以进行过户了,但是有些地区还是需要两个证件都齐全才可以办理过户,公民在办理前可以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咨询或者上官网进行查询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提高办理过户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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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商住房房产证到期后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商住房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最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它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止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新的做法,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 因为国内有小部分地方已经出了相关管理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一般的住宅房子用来商住房,工商部门也已经开始对于非商业用房或者商住房的住宅停止进行注册公司用途的工商登记手续。而商业性住房,用来注册公司是没有问题,部分地区甚至是允许从事经商活动的。 二、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产权是属于国家的,老百姓所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说是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三、土地到期后处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 2、需要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需要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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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没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商住房吗
[律师回复] 只要已经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做生意不违法。但是,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土地用途为商业性质的土地使用证,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业性质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如果不办理,其用地和房产不受法律保护。扩展资料性质体现
对于商业登记法律制度的公法性质或私法性质,一般认为商业登记属于公法性制度,主要体现在: 1、商业登记制度有强的公法性它以不平等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其调整对象,以申请人的角度来看,它的权利义务不以平等当事人为相对人,而是以登记机关通常为国家机关作为相对人的,并认为并非商法公法化中的部分公法化,而是整个商业登记制度的全面公法化。 2、商业登记制度具有极为明显的强制性商业登记制度中大都是不能由当事人选择的规定,商业登记法律关系中的登记机关虽然不直接干预商业权利义务关系,但是登记以及其相应的要求市场主体从事特定商业活动的必经程序,即这种准入的机制,仍是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直接表现,而且倘若商业登记程序与核准权相结合的话,就会形成极强的政府干预。 3、商业登记法主要体现为程序法商业登记法律关系的核心登记,决定了商业登记法律主要是规范登记程序的规范。商业登记制度固然有其貌似公的一面,但绝不能过分予以强调,否则将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而且商业登记制度绝不应与其他商事制度分离,就算是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也不代表在考虑问题时应将两者分开。
你好私人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203平方可以建房子把203平方都建完吗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的区别具体如下: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二、取得的代价不同  如果是划拨,土地使用者只需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即可从政府取得土地;出让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支付足额的土地出让金从政府手中购得土地。  第三、使用期限不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权有最高使用年限限制。  第四、转让条件不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依法受到限制,必须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完全不受上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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