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此刻满心绝望,他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本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却在案发地点等车时,与被害人发生冲突。他先持刀在手,随后被害人扇了他耳光,冲动之下他用刀砍伤被害人左小臂,致轻伤二级。而案发后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疑是雪上加霜。这样的案子,黄学良律师执业多年来已经办过300余件。
在这危急时刻,黄学良律师登场了。他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深耕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领域,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做律师前,他于2017-2018年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这让他对刑事案件有独特视角。2019-2020年他正式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
黄学良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20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案件的关键细节。曾经在律所实习和执业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简单的犯罪事实陈述,而在被害人自身过错、被告人自首以及前罪羁押时间折抵这些独特细节。他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走访案发地点,寻找目击证人,收集能够证明被害人具有过错的证据。同时,他深入研究法律条文,为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和前罪羁押时间折抵寻找有力的法律依据。
那个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体现,在这个案子里他做到了极致。例如,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详细阐述被害人先动手扇被告人耳光这一情节,说明被害人自身具有过错。他还强调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对于前罪羁押时间折抵刑期的问题,他引用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严谨的论证。
决定性的一步是黄学良律师在法庭上的精彩辩论。他以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让法官充分认识到被告人的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学良律师提出的核心辩护意见,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与前罪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X元。
黄学良律师表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唯有将专业知识与案件实际相结合,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