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某于20xx年x月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并提起公诉。若指控成立,李某某将面临严厉刑罚,失去人身自由,家庭也会遭受沉重打击。在此困境下,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执业至今的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为李某某提供刑事辩护。
王永强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700余件,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多次会见李某某,全面核实案件细节,充分听取其供述与辩解。同时完成全案卷宗的阅卷工作,逐一梳理涉案资金流水、当事人行为参与度、上下游犯罪关联等核心证据。王永强律师曾处理过众多类似刑事案件,凭借丰富经验精准锁定案件的辩护要点与突破口。
针对两项罪名,王永强律师分别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在处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时,基于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明确提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仅提供银行卡、配合取现,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且李某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对于盗窃罪,王永强律师强调李某某案发后已全额退缴全部赃款,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具备酌定从轻处罚的核心情节。
王永强律师积极推动李某某认罪认罚,最大化落实从宽政策。他凭借专业知识向李某某全面、细致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与法律后果,引导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同时协助李某某足额缴纳罚金,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现悔罪态度,为法院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筑牢事实基础。
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王永强律师全程与司法机关保持高效沟通,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当面沟通案件情况,提交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全面阐述李某某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李某某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明确提出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请求。
最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李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王永强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等,凭借扎实的刑事辩护功底与细致的办案工作,成功为李某某争取到缓刑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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