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南京的法律服务市场,周爱荣律师自2013年开启执业生涯后,便活跃在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领域,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他擅长处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张某遇到了棘手的问题。2017年3月1日,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的拆迁安置房,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实际居住。然而,被告在2021年3月未经原告同意,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某银行。周爱荣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深入分析案件。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银行抵押权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周爱荣律师认为,第三人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应合理审查抵押房屋的权属、现状及是否存在权利人之外的占有人。庭审中,周爱荣律师提交了社区居住证明、装修票据、物业费发票、房屋照片等证据,证明原告自2017年起持续居住使用案涉房屋。而第三人未能提供任何实地查看或调查的证据,也未能说明为何未发现房屋被他人占有使用的事实,存在重大过失。最终,法院采纳了周爱荣律师的观点,认定银行不能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判令涤除抵押权,同时支持了过户请求,并对违约金予以适度调减。周爱荣律师通过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成功为当事人实现了物权保护与债权追偿双目标。
这种精准分析案件、挖掘关键证据的思路,在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也得到了体现。2020年4月,原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因工期延误、电缆工程另行发包等问题产生争议,原告索赔近2000万元。周爱荣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采取了分解抗辩的策略。针对原告提出的六大违约诉请,逐一分析合同约定、履约事实及证据链条,区分责任归属。在工期违约方面,利用合同条款削弱原告主张的正当性,并将举证责任有效转移;对“高估冒算”严格依据定义及主观故意要件进行抗辩,阻断高额违约金;推动法院适用LPR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降低被告负担。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多项高额诉请,被告承担的总额约667万元,远低于原告最初索赔金额。
周爱荣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总是从合同约定、履约事实和证据等方面入手,深入分析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对于复杂的法律关系,他能够准确把握关键,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时,他都能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无论是房屋买卖纠纷还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他都能通过严谨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庭审抗辩,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这正是他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所积累的能力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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