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省某县,20XX年X月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WX在明知涉案资金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指使,与同案人JX前往肇庆市某县指定地点收取诈骗赃款。先后收取被害人林XX被骗款X万元、卢X被骗款X万元,二人约定按收取款项3%获取佣金。在准备收取另一笔X万元诈骗款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涉案X万元赃款已全部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WX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万利律师是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办律师,还是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1201810993535,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广州,也覆盖广东其他省市,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竣广场一座27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领域的案件就有700余件,尤其擅长缓刑辩护。此外,他还拥有高级心理咨询师和高级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能力证书,荣获2021年法学会学术会议优秀论文三等奖。
接受被告人WX的委托后,万利律师全程严格依法履职。他首先快速进行了阅卷工作,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多次核实WX到案经过、供述稳定性、涉案金额、赃款退缴及被害人损失挽回情况。经过细致的审查,确认WX具备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在庭审中,万利律师精准地提出了辩护意见。他明确指出,W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涉案赃款已全额追回,未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据此,他请求法庭对WX从轻、从宽处罚,并依法考量适用缓刑。
同时,万利律师严格遵循速裁程序要求,在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辩护权的前提下,协助WX完成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选择,确保辩护意见及时、完整提交法庭,实现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及万利律师提出的大部分从轻辩护观点,认定W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被告人W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千元,刑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涉案赃款已发还被害人,未造成额外经济损失。
客户对万利律师的辩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专业负责,在速裁程序节奏快、时间紧的情况下,仍完整履行了阅卷、会见、质证、辩护职责,为自己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万利律师通过务实的辩护,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尊重了司法裁判,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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