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文XX拍”特大网络传销案的阴影下,被告人L某陷入了困境。20XX年X月,L某加入该传销组织,成为平台参与者并发展了一定层级与人数,后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XX年X月被刑拘、逮捕,虽然后来变更为取保候审,但面临的法律风险依然巨大。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条文,应追究刑事责任。
就在L某感到绝望之时,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走进了他的生活。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500余件,在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方面有着深厚的实战积淀。她依法接受委托,担任L某一审辩护人。
接手案件后,张双意律师的第一步就是全面梳理证据。她全程恪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精准梳理全案证据与量刑情节。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L某并非平台发起、策划、管控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这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同时,她还收集到L某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低,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的证据。并且,L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还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挽回社会危害,悔罪表现突出。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策略上,张双意律师形成了“定性无异议、量刑求从宽、缓刑为目标”的稳健辩护策略。她当庭清晰阐述从犯、坦白、全额退赃、初犯偶犯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请求法院对L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合理确定罚金数额。她的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每一个观点都有扎实的证据支撑。在法庭上,她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思维,向法官展示了L某从轻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最终,湖南省XX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L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财物依法处理。这个结果实现了实刑变缓刑,被告人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罚金幅度亦体现显著从宽,辩护目标完全达成。
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创造了转机,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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