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改判的强奸(未遂)案
2025年7月1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XX搭载未成年女性被害人陆某某至梧州市万秀区某偏僻路口附近,对被害人实施抚摸、亲吻等行为,并欲进一步实施奸淫,因被害人反抗未能得逞。当日被害人报案,陈XX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未遂)提起公诉。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跟进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阶段。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细致阅卷梳理证据争议,围绕不构成强奸罪、应定强制猥亵罪展开核心辩护;庭审中重点质证证据链瑕疵、论证主观故意存疑;一审判决后协助提起上诉,二审坚持定性与量刑辩护意见。
未达预期的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陈XX强奸罪(未遂)成立,获刑三年六个月,量刑在公诉机关建议区间内偏轻;二审维持原判。尽管罗晖智律师全程专业辩护,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但案件最终未改判,未达到当事人期望的结果。
复盘发现的问题
结案后,罗晖智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在证据质证过程中,部分证据的关联性未得到充分审查和强调。例如,一些能够证明被告人主观故意并非强奸的证据,由于关联性分析不足,未被法院充分重视。此外,在论证被告人应定强制猥亵罪而非强奸罪时,对于证据之间的逻辑联系阐述不够清晰,导致法院难以采信辩护观点。
调整后的做法
此后,罗晖智律师在办理同类案件时,增加了证据关联性审查步骤。在阅卷和整理证据阶段,对每一份证据进行详细分析,明确其与案件核心争议点的关联性,并制作专门的证据关联性分析表。在庭审辩护中,更加注重对证据关联性的阐述,通过清晰的逻辑推理和论证,向法院展示证据之间的内在联系,增强辩护观点的说服力。
后续案例印证
在后续一起类似的性侵案件中,被告人同样被指控强奸罪(未遂)。罗晖智律师运用调整后的做法,在接手案件后,对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关联性审查。发现一份证人证言能够证明被告人在案发时的行为更符合强制猥亵的特征,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在庭审中,罗晖智律师详细阐述了该证据与案件定性的关联性,通过严谨的逻辑分析,成功说服了法院。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取得了比前案更好的辩护效果。罗晖智律师现任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此次调整后的做法进一步提升了其辩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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