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这类案件,对于劳动者而言,往往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身心折磨。一旦在工作中受伤,却无法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劳动者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伤痛,还要面临生活的困境,甚至可能陷入无尽的维权深渊。
劳动者A就是这样一位不幸的当事人。他在B承建的某高速公路项目作业时受伤,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二级伤残且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然而,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标准及数额,以及其他三家云南企业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产生了严重分歧。A原本以为自己能顺利获得赔偿,可这场纠纷让他陷入了绝望。案件的难点在于各项待遇的计算标准复杂,涉及众多法律法规,且对方提出了诸多抗辩理由,使得案件的走向充满了不确定性。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还曾系云南昆明某交警队特邀调解员,担任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以及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工伤(工亡)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尤其专精于工伤不予认定案件。
满林强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步就是梳理案情与明确上诉焦点。凭借多年承办工伤案件的经验,他仔细研究了A的工伤事实、工资发放记录、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一审诉求,明确了上诉核心。他主张纠正一审在月平均工资、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项目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错误,同时要求C、D、E作为项目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在针对性反驳对方抗辩这一关键步骤中,满林强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曾经在交警队的工作经历让他知道如何准确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他重点论证了《退场确认书》系B单方制作,并非A的真实意思表示;医疗费是A垫付未获赔部分,不存在重复获利;停工留薪期12个月符合相关规定,无需延长鉴定;工资基数应按实际工作情况折算,B主张的标准无事实依据;残疾辅助器具费应按规定计算;C、D、E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满林强律师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费用计算标准”“连带责任认定”三大焦点,提交了工资流水、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强调A的上诉请求符合“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立法目的。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A与B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确定A与B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9月23日解除,B需支付A各项费用合计1,791,713.08元,同时驳回A要求C、D、E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满林强律师始终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劳动者A在这场艰难的维权中获得了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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